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下午举办的2013年全年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张峰表示,工信部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的竞争和监管机制。
互联网行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也从单一领域的竞争转为跨界融合的竞争,竞争手段由单一的客户端或网页转变为网页、客户端、应用商店、操作系统等混合载体的竞争,竞争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而某些不规范的竞争对企业、对消费者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为规范互联网市场的竞争秩序,工信部于2011年出台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对企业之间的纠纷进行了多次调解。尽管如此,我国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够完善,执法手段也相对不足,对企业竞争行为的监测、取证和判定都缺乏有效的手段支持,管理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据张峰介绍,工信部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行业的竞争和监管:
一是对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带来的新商业模式加强研判和跟踪,强化对竞争行为的监管;
二是加强技术手段建设,研究建设互联网企业竞争行为的监测、预警、取证技术平台,以及探索第三方机构通过技术手段开展监测和技术认定;
三是建立互联网企业纠纷及争议的受理、处置和仲裁机制,建立健全市场预警和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及时评估,依法处置;
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完善行业规范与自律公约,加强从业规范宣传,以提高互联网企业守约、守法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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