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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五招重拳封堵预付卡腐败及资金监管漏洞
来源:http://www.jxis.org      发布时间:2011-05-27      点击次数:3325

      5月25日,七部委联合制定、国务院转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如一记重拳,令近段时间一直处于风口浪尖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再起波澜。

  《通知》针对的是第三方支付三大业务阵营之一的预付卡。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七部委集体联手、剑指备受诟病而始终未见行动的预付卡腐败漏洞,在国办发文史上,实属罕见。

  记者归纳总结,《通知》主要运用购卡实名登记、购卡额度规定、严格开具发票、资金走银行渠道,及备付金监管五大方法,全面疏堵利用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腐败行为。

  5月20日,本报记者的一篇《预付卡灰色江湖:购物卡避税 沉淀资金打新股》文中称,“是时候,该动真格的了。”巧合的是,五天后颁布的《通知》,句句真刀真枪。

  数日前,一位业内人士曾告诉记者,“央行再次延期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可能与有关方面要治理预付卡业务有关”。

  5月23日,央行牵头组织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挂牌成立曾被业内一致预期为牌照发放仪式,不过这场华丽的仪式,却辜负了市场的期许。

  可惜了,多少家信心满满、有望获牌的支付企业,连新闻通稿都提前预备好了。

  预付卡防腐五招

  “从治理收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反腐倡廉的目的来说,《通知》里最直接有效的一招是资金流转要走银行渠道。”25日下午,某预付卡发行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

  为规范商业预付卡的发行和购买,《通知》要求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这位人士解释,大笔购卡交易拒绝现金支付,资金通过银行渠道转账,使资金追索变得相当容易,“一旦卡用途涉嫌送礼行贿、收礼受贿,结合卡的序列号以及账户登记等实名信息,顺藤摸瓜查下来,很容易就能查到。”他指出。

  呼声已久的实名制终于出台。根据《通知》,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需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涉及额度规定的要求还包括,实行了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即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某支付行业人士表示,对于个人消费来说,不记名的卡,面值1000元,已经可以满足个人的正常消费需求了。“以前不限金额、不限张数或总量,助长了预付卡行贿或者企业逃税、避税行为的便利性。”

  《通知》还提出,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

  按发卡人不同,预付卡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于是,“跨行业、跨区、跨法人”的预付卡发行公司无照经营的时代将终结。比较典型的如北京的资和信、上海的“银行系”卡公司中银通,等等此类业内闻名的卡公司,如果在央行“9月1日大限”之前不拿到支付卡业务牌照,将不再是合法经营。

  预付资金不得挪用

  实际上,在预付卡业务领域,早在今年4月后,市场已是人心惶惶。当时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称,预付卡可能面临史上“最严格”的监管。

  4月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反腐倡廉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今年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预付资金的管理措施,令第三方支付行业最为关注。

  具体规定是,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并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多用途预付卡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监管。商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预付资金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

  预付卡备付金管理细则业内已等候了许久,央行正在全力制定中。

  上述预付卡公司人士表示,《通知》对备付金的管理规定,其意义不仅在于防止腐败行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提出了预付卡业务监管需体现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乃至金融体系安全的目的和思路。

  “预付卡的沉淀资金始终是一个棘手的大问题,在此之前,一些卡发行公司挪用客户的预付资金去炒房、炒股,或者开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并利用这些子公司洗钱,业内已经不是秘密,”他说,“备付金必须要管控起来。”

  不过,备付金到底如何管理,至今仍是疑问。据一位专业人士对记者解读,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备付金,根据资金沉淀的时间期限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其一是预付卡类支付公司,“此类沉淀期限最长,因而风险最大;第二种是信用担保型的支付公司,如有“7天担保期”的支付宝公司;第三类则是以快捷支付为目的的支付企业,“此类沉淀期限最短,一般为一两天,该类支付公司希望的是资金流动越快越好。”

  “针对沉淀期限不同的支付公司,央行的备付金管理办法,是一刀切,还是区分对待?这要打一个问号。因为同样的管理方式对不同类型的支付企业产生的影响,差别非常大。”该人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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