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我们应该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帮扶城乡困难群众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
坚持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公仆的天职。我们要把帮扶工作看做是分内的事。做好帮扶工作,关键是各级领导的心中要时刻装着群众。有的县每年从省里拿到的财政转移支付有几千万元,却拿不出几十万元的低保金。如果对群众有感情的话,这些钱是拿 得出来的,也是应该拿出来的。
帮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解决各类实际问题,除了要不断完善面向全社会的各类社会保障制度外,还要建立面对困难群体的长效帮扶机制。在财政支出上,各地一定要突出重点,优先保证农村教师工资、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农民大病统筹、“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救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支出。
(二〇〇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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