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要求。结合从2025年3月至7月在全体党员内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金规铁律”,其精神实质是要求全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体党员要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的基础上,从政治高度看待作风建设问题,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面提升市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按照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的方式,要求全体在册党员按照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办法的考核评分进行自评和互评。
商协会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制度是落实党建教育管理工作和促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实施积分制管理,旨在推动商协会党员把宗旨记在心头、功夫下在平时、责任落在实处,健全商协会党员教育管理、诚信经营、回报社会等多重机制,打造新时代商协会党员系统化管理新模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详细记录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党员对日常管理积分及动态奖惩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组织反映。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市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党组织全体在册党员(即组织关系转入商协会党组织的党员)。
测评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