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要求。结合从2023年9月中旬到 2024年1月下旬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的实际,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锚定打造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先行区目标,着力锻造绝对忠诚、能力过硬,学识丰富、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市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按照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的方式,要求全体在册党员按照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办法的考核评分进行自评和互评。
商协会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制度是落实党建教育管理工作和促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实施积分制管理,旨在推动商协会党员把宗旨记在心头、功夫下在平时、责任落在实处,健全商协会党员教育管理、诚信经营、回报社会等多重机制,打造新时代商协会党员系统化管理新模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详细记录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党员对日常管理积分及动态奖惩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组织反映。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市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党组织全体在册党员(即组织关系转入商协会党组织的党员)。
测评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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